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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施方案
学校各部门:
为落实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工 作要求,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结合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 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 土尽责”的原则,牢牢掌过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 语权,建立健全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支部主 体责任,促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由“虚”变“实”,由“宽”变“严”、 由“软”变“硬”,为加快全面建成杨凌地区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区文明校园,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 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党前进的方向。认真贯彻落党 中央和示范区非公党委和示范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 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宣传思想工 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各部 门在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 态安全,切实形成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 局。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
强化学校“三全育人”相关制度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宣传思想工 作要点,在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方面提供坚强保障。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好思想阵地。通过强化教育培 训引导,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对社会核心价值 观的认知和认同。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入行动。通过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 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深人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不 断扩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阵地。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
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支部书记亲自抓、一手抓,对涉 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 报送、第一时间处置”原则,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完善 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加强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贴 吧的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 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对党员及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教育,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上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驾驭能力,牢牢 掌握领导权、话语权。加强党员干部、广大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 培训,增加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按照“有 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对非党员教师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 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耐心细到地做好对重大思 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
要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传播正相量。广 泛开展学习先进模范人物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提升宣传思想的影响力、公信力。学校党支部要分清舆情的主流 与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 重要社情民意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作 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 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 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教务处要对教材内容、 课程内容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 理力度,挖掘课程思政育人功能,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校政教处、 团委要利用学生社团活动、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正确宣传,并 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党支部书记周永科同志任组长,校长张升礼任副组长,学校领导 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具体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是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领导和开展学校意 识形态工作;落实学校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 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 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主体责任
校党支部及校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 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及校领导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作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各部门责任
学校各部门按部门职责职能具体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部门 负责人是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组长、各专业带 头人是本教研组、本专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意识形态 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四)问题处理
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按照实事求是原则,由 支部书记、校长及时进行问责和约谈,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时,学 校及时终止相关人员聘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