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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中等职业学校
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 法的通知》(教材〔2019〕3 号)和《陕西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20〕4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 步提高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 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 图册等)。
第三条 教材建设与选用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 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 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 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 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 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工作包括教材编写、审核、选用、保障与监督等内容,重点是强化建设、规范教材选用管理、 完善服务,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工作负总 责,全面领导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
第六条 学校组建由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 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附件 1),具 体负责教材教材建设与选用的审核工作;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 会秘书处设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的日常 工作。
第七条 各教研组、各专业均需成立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小 组。组长由教研组长或专业负责人担任,成员专业教师、行业 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学校党支部领 导、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 教研组、本专业教材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八条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省教材开发工作。鼓励 教师通过校企合作开发适用性强的特色校本教材。
第九条 校本教材、特色教材建设要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和课程标准,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 符合以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 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 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 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材建设内容,开发适应需要模块化、新型 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教材。
3.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中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 教学需要,体现创新性和专业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 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第十条 校本教材、特色教材建设主参编人员应政治立场坚 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能自觉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具有学术功底扎实, 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 形象和师德师风。
第十一条 校本教材编写按《学校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杨 职校发〔2020〕35 号)文件,实行项目化管理,由编写组填写
《杨凌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项目申请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 意后按“第九条”要求,组织编写。完成后经学校教材建设与 选用委员会审定后,按每次使用计划数量印刷、发放使用。
第四章 教材选用
第十二条 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杨 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 2)。所选教材必须经 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审核,学校党支部会议批准后,方可采购、发放、使用。
第十三条 选用教材内容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有正确的政 治立场和价值导向,其内容、难度、层次适合我校教学工作实 际,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 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 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国家 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 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优先选用新型活页式、 工作手册式教材等新形态教材。
第十五条 各教研组、各专业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小组要集 体讨论,慎重选择使用的教材。教材使用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更 改,确需更改时需重新进行审批。
第五章 订购与发放
第十六条 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秘书处(教务处)应于每 一学期放假前 2 周完成下学期所有教材选用工作(包括作用专 业、班级、数量等),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党支部分 别于放假前 1 周完成审批工作。
第十七条 教材订购工作按《杨凌中等职业学校关于“三重 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办法》(杨职校发〔2021〕10 号)执 行,与教材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一般按实施使用数量订购, 不得超计划订购),每学期开学前 1 周,必须供货到位、及时入库,交由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 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必须建立教材出入库台账, 做好出入库记录。任课教师领用教材时,需持教务处主任审批 同意的《教师教材登记表》领取。同一版本教材只允许领取一 次。
第十九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干部, 到教务处教材管理库房领取本班所有学生、本学期全部教材, 并及时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以保证按时开课。
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二十条 为保证教学和教材选用质量,任课教师在授课期 间应对所用教材的适用性向学生进行调查,提出教材选用的建 议。
第二十一条 教材建设与选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程序, 严禁违规操作。任课教师或有关人员不按照本规定执行,擅自 选用或销售教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 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盗版盗印教材;
5.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6.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7.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8.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以及数字 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教材建设、选用 办法同时作废。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材建设与选用委员会秘书处(教务 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