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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 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认真搞好“三会一课”,对于健 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 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重要作用。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 果,更好的完成党支部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支部党员大会
第二条 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 论,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参会人员: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 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委主持。
第四条 会议内容: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工作总结。
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5.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 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
7.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第五条 会议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开会。在报告时要注意将 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 党员的半数,方可召开大会,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 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 讨论和决定,支委会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 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 绍,供党员讨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员应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 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 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 精神提出意见。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 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 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会议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 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
3.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 之前,不得向外传播。
4.会议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 要无条件的执行。
5.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书记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本上做好 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 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 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 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 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第八条 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 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第九条 会议内容:
1.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谈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 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审定学校发展规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建设与选用计划。
4.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5.需要支部委员会的讨论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 会议要求: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 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 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为便于统一思想, 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看法,交换意 见。
2.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 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 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做好会议记录,由本次会议主持人签字,专人保管,存档 备查。
第四章 党小组会
第十一条 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 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 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 主持。
第十三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提出 意见,供支部参考。
4.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 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研究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第十四条 党小组会的要求:
1.党小组组长要认真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
2.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
3.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 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4.做好会议记录,由党小组组长签字。
第五章 党课
第十五条 上课时间: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第十六条 党课内容:党课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工 作实际,生动的、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传达党的文件,进行 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员的先锋 模范作用教育,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以及表彰先进人 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影片等。
第十七条 党课形式: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支部书记或 支部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学校领导或有关专家开展辅导讲座, 组织学习有关专家讲座光盘、录像,组织观看党建网站上的专题 讲座内容。
第十八条 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准备学习教材讲课内容。由组织委员负责。
2.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每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3.组织好课后讨论。党小组长必须要参加党课讨论并做好会 议记录
4.党课学习以组织党员听党课学习为主,也可结合党课内容 进行讨论,交流心得体会。
5.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每人要有学习笔记,支部要有 学习记录。